陈独秀在监狱:国民政府是“误国政府”
陈独秀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陈延年、陈乔年相继被国民党杀害。陈延年和陈乔年于1922年6月至1923年先后赴法国勤工俭学和赴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陈延年曾先后任中共广东区委组织部长、区委书记,中共江浙区委书记,江苏省委书记,1927年6月29日牺牲时,年仅29岁。陈乔年先后任中共北京地委组织部长、北方区委组织部长,中共湖北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等职。1928年1月19日牺牲时,年仅26岁。大半年时间内,陈独秀痛失两个爱子,身心受到巨大摧残。 陈独秀曾经对濮清泉(濮德治)说:第五次代表大会,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大家骂我是“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主义,我投降了哪个?蒋介石把延年、乔年都杀了,我投降他吗?汪精卫高唱:“革命的到左边来,不革命的滚开去。”不仅我以为他是“左派”,连斯大林也认为他是“左派”。 1929年11月5日,陈独秀被开除党籍。在这期间,陈独秀逐渐接受了苏联托洛茨基的观点,对共产国际的独裁专制颇为不满,办刊物、写文章声明中国的问题应该由中国人自己研究解决。 陈独秀虽被开除党籍,但他并未放弃信仰和追求,并且坚决反对南京国民党政府的黑暗统治。 1932年10月,在上海家中,国民党以“危害民国罪”为名将陈独秀逮捕入狱。 陈独秀是被费克勤出卖被捕的。上海市长吴铁城获悉后立即电告南京政府,蒋介石电示称陈独秀系危害民国罪,应交法院审判,将其押解南京军事法庭审判。 1933年4月14日,江苏省高等法院开始公开审理陈独秀的案件,指控他“危害民国”。陈独秀大声抗辩:“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满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叛国两次?”旁听席上传出一阵哄笑。 陈独秀的辩护律师是他的好友章士钊。章士钊引经据典、长篇大论,并以陈独秀被中共开除党,成为托派为辩护的基点,指出陈独秀“国民党取掎角之势以清共也”。 陈独秀听罢立即起立声明:“章律师之辩护全系其个人之意见,并未征求本人同意……本人之政治主张,不能以章律师之辩护为根据,应以本人文件为根据。”让章士钊尴尬难堪的“本人文件”即是《辩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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