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女会计汤兰英:贪污4万多被判死刑。
1977年7月24日,江苏如东县中学的操场上人潮涌动,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子被荷枪实弹的武警押了上来。
这一天如东县要在这里举行一场宣判大会。宣判大会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这个看上去清秀的年轻女子汤兰英。
这一年的汤兰英只有32岁,等待她的将是残酷的死刑。
汤兰英是谁?为什么年纪轻轻,就要被判处死刑?
汤家每天伙食费23元
汤兰英1945年出生在江苏如东,她在家里排行老二,乡亲们后来都称她为“汤二侯”。在当地,汤兰英是个“名人”,一方面是因为她长得眉清目秀,爱打扮,在那个年代绝对算得上美女一枚;而更重要的是她在当时堪称豪奢的生活。
汤兰英的生活有多豪奢呢?
据后来警方的办案卷宗中这样记载:汤兰英家中常备着海蜇皮、香肠、鲜肉、鱼肚、鸡、皮蛋等食物,其中海蜇皮一买就是100斤。而河虾、甲鱼等更是从来不砍价,一买就是10多斤。水果更是论箱买,几乎从来没有断过。当时的各类好酒,都可以在汤家喝到。从1965年开始到汤兰英被捕的1975年,这10年里汤家伙食费平均每天有23元之多。 有的朋友看到这里也许会奇怪:一天23元不多啊?
朋友们,汤兰英可是生活在60-70年代啊。当时我们国家的绝大部分人都是生活在“贫寒”的状态之下。
据资料显示,当时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才二三十块钱,而汤家一天吃饭就要花掉23元。一天吃掉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不是豪奢是什么? 除此之外,汤兰英在其他方面也是非常舍得花钱。
汤兰英在穿衣打扮上非常讲究。每个月她都要按时去理发店打理头发,有的时候衣服一天要换好几套。后来警方发现,她家里光是她自己的各种的确良衬衫就有20多件;汤兰英还经常跑到上海去定做衣服。
当时在普通人眼里很贵重的“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汤家人早就习以为常。汤家一家人就有八辆自行车,两块手表。汤兰英还经常跑到周边的苏州、上海等地游山玩水。
这些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或许觉得没什么特别,然而在当时的消费水平之下,这完全可以算得上“土豪”了。凡此种种,都让汤兰英和汤家成了当地的“名人”,关于她家豪奢的传言更是不胫而走。
汤家附近有个工厂,汤家就在工人们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上。工人们只要经过汤家,隔着老远就会闻到阵阵菜香。新工人们往往误以为汤家是哪个大单位的食堂; 汤兰英经常在家里大宴宾客,有时候家里人忙不过来,她就去找一个退休工人来家里打下手帮忙。这个老工人事情做完了,就被留下来吃饭。时间久了,老爷子也受不了了,直言汤家顿顿都是大鱼大肉,太油腻了。
那么问题来了,汤兰英的钱从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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