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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我曾经在夜总会伴过舞(图)

发布: 2012-01-16 10:17  | 来源:未知 | 编辑:4908.com | 查看:

刘德华(新浪读书配图)

刘德华

 

  为什么我的唱片卖不好呢?

  唱得没有特色嘛!

  我天生不是金嗓子,但如果能够唱出自己的风格,唱出自己的特色,应该会受欢迎的。

  你永远不会放弃你热爱的东西

  这是刘德华为自己所热爱的电影事业所坦言的心里话。

  电影已经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人们有理由相信,他是会为电影拼搏一生的。

  然而,这句话又不完完全全是为他的电影事业而言的。

  因为,他所热爱的并不只有电影,在他的人生经历中,还有一个他热爱的东西——唱歌。

  可以说,电影和唱歌是他生命中的两条线。

  他的人生之路是双轮并驱的。

  前面已经说过,早在中学时代,刘德华就对唱歌很感兴趣,并且在一次规模不小的歌唱比赛中,与“Four乐队队友们一起,以一首《誓要入刀山》夺得冠军。

  这似乎要算他在演唱事业上最初的成功了。

  那一年,刘德华15岁。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一直喜欢唱歌。

  当时他是许冠杰的歌迷,或许因为刘德华自己对文学比较爱好的缘故,他尤其喜欢许冠杰的歌词。

  许冠杰每一首新歌出来,他都会对其中的歌词细细琢磨,反复咀嚼,由此还引出过一场同学间的争论:《铁塔凌云》这首歌是许冠杰的弟弟许冠文写的歌词,刘德华却一直以为是许冠杰的作品。

  看了歌词后,他觉得有点失望,认为这首歌词是许冠杰的败笔。

  于是,他在与同学谈起这首歌的歌词时,不免流露出对许冠杰的不满。

  由此一来,自然使崇拜许冠杰的同学对他有了看法,双方争论不休。

  其实,刘德华正是因为平时崇拜许冠杰,才会有如此的态度。

  直到许多年过去之后,刘德华已经被荣为天王了,这件事情还在他心里放不下。

  多次面对《铁塔凌云》的真正的作者,他真想把自己当年的想法说给作者听,但每每话到嘴边时,又吞了回去。

  这件事情他闷在心里不吐不快,终于,他在自己后来的随笔中,写进了少年时的狂妄无知以及内心对词作者的深深的歉意。

  就是在他写下这些的同时,他正在对《铁塔凌云》进行翻唱。

  后来,刘德华误打误撞地进了影视圈,当起了影视演员,对这,刘德华从来没有后悔过。

  他的从影之路还是走得比较顺的,虽然拿奖对他来说稍迟了点。

  刚从无线艺员训练班毕业的时候,刘德华一直在影视圈里跑龙套。

  闲来无事,也为了生计,他常常去夜总会伴舞,或是到小餐厅驻唱

  自然,他那点在训练班里学的舞蹈基础,当红的歌星是看不上的,他只能为一些二、三流的歌手伴舞,一天到晚累下来,赚不到几个钱。

  个中艰辛,难以言表。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纵观刘德华早期在自己演唱会上的舞蹈技能,说他曾经在夜总会伴过舞,谁会相信?

  不过华仔当年曾经为人伴舞却是不争的事实。

  后来,刘德华在影视圈内迅速走红,但他对唱歌仍然情有独钟。

  这个字,自然要算在影视之外的。

  早在拍摄许鞍华的《投奔怒海》时,有一天,剧组成员一起唱卡拉OK,林子祥发现了华仔的演唱潜力,极力建议他进军歌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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