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历史真相 >

铁轨下的老鼠:清末川汉铁路亏挪股款案(2)

发布: 2015-05-04 10:22  | 来源:未知 | 编辑:4908.com | 查看:

  风紧,扯乎!

  川汉铁路的建设,一直是大清国从中央到地方的重点工程,而且是重中之重。“要想富、先修路”的经济驱动之外,这条拟议中的铁路,也成为对抗英、法在大清国西南地区边疆不断扩张蚕食的战略布局。
 

  但是,一心雄起的大清国,却尴尬地遭遇了致命的“肾亏”——财政没钱。于是,发动民间的力量,打一场铁路建设的“人民战争”,就成为几乎唯一的选择。川路公司尽管在创立伊始定性为国有企业,其资金却依然大多来自民间,而且是来自向全省农民强行摊派征收的“租股”。这与其他铁路的民资主要来自商界投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埋下了日后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而终至不可收拾的伏笔。
 

  几年来川路公司终于筹集了近千万两的资金,这都是“川人一点一滴之膏血,类由倾家破产,敲骨吸髓而来”(《民立报》),但离川路建设所需的5000万两资金还差得远,便正好被管理层作为资本经营的借口,以便为这些资产“保值增值”。在投资另一国有企业重庆铜元局失败后,川路公司承受了200万两的巨大损失,痛定思痛,余下的资金便被集中调集到了上海与汉口,进行相对保守的投资。在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上海,川路公司投放了一半的资金350万两,并由施典章亲自坐镇。
 

  按照川路公司内部风险防范的要求,公款在上海钱庄存放,每一钱庄的存款上限不得超过15万两。而施典章之所以为正元钱庄老板陈逸卿的被捕而担心,就是因为他几乎把所有的宝都押在了陈逸卿的身上:在陈逸卿实际控制的正元、兆康和谦余三家钱庄,川路公司的总存款居然高达113.5万两。
 

  自从上个月正元在股灾中倒闭后,施典章就一直惴惴不安,担心陈逸卿会出事。为了防范万一,施典章已经拍电报,将小妾和儿子都招到了上海,悄悄地提了8万两银子,到处放风说自己将到香港去售出被套的股票,以便弥补亏空。
 

  陈逸卿被捕的事情,闹得上海滩沸沸扬扬。陈逸卿还兼任着几家美资公司的买办职位,在老美的强力干预下,陈并没有被关进上海县那暗无天日的看守所,而是羁押在“中外合作”的特别法院“会审公廨”内。后世的史家多将此解释成美帝国主义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为“汉奸”护短,其实,陈经手了太多与美资公司相关的业务,只有把他控制在手上,美国人才能弄清那一盘糊涂账,在这场金融风暴中保护自己的利益。
 

  陈逸卿好歹有美国人罩着,但自己既在朝中无人,又无海外关系,施典章此时最后悔的,就是没早当个“裸官”或“裸商”,早些把家眷安顿到香港,办好洋护照,一旦“风紧”就能“扯乎”。
 

  上海硕鼠仓

  9月25日,还没来得及出逃的施典章,在上海被两江总督张人骏、江苏巡抚程德全所派的“专案组”实行了“双规”。唯一值得他欣慰的也许应该是:虽然只有“厅局级”的身份,他的案件却是由大清最高领导、溥仪小皇帝的老爸、摄政王载沣亲自批示查处的。
 

  专案组本来以为办的是一件渎职案,清理清查的结果却令他们大吃一惊:这根本就是一件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大案。
 

  除了违反规定在钱庄超额存款外,施典章还涉嫌侵吞公款,数额高达百万两。
 

  根据公司账目,施典章在正元钱庄所存公款应为50万两,但钱庄方面却只认账40万两,并且向专案组提供了一张加盖着川路公司专用印章的收据:施典章已经取款10万两。同样,在存放了38万两公款的兆康钱庄,专案组也发现施典章已经取走了其中的10万两,余额仅有28万两。而这两笔共20万两的取款,在公司账簿中毫无记载。
 

  专案组紧急提审施典章。施辩称,提取的并非公款,而是帮朋友经手的私款,是拿朋友的橡胶股票作抵押而从钱庄得到的贷款,与公司无关。此说如果属实,则吃进股票作为抵押物的钱庄只能自认倒霉。正元钱庄的经理何兆政,坚决否认施典章的说法。钱庄手握川路公司提款收据,手续清晰,证据确凿,专案组最后认定,施典章涉嫌挪用乃至贪污公款20万两,必须退赔。
 

  除了在陈逸卿为股东的三家钱庄违规存款外,施典章还在陈逸卿担任买办的一家外资银行“利华银行”,存放了95万两的公款。公司账目显示,这笔存款,在3月份时被提取了20万两。在5月份又提取了15万两,却记载为“兰格志抵款”(即兰格志橡胶股票,参阅本报8月16日先锋话题版《亡国的股灾》),也就是说,这笔15万两被用于公司购买兰格志股票。公司账目显示,利华银行的存款余额应为60万两。
 

  但是,施典章却提供了另一矛盾的说法。他解释说,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兰格志股票总共485股,每股进价1750两,另加了5两的虚头,加上手续费等,总共入账开支为852990两。而资金则有55万两来自公司现金储备,29万两来自汇丰银行和义善源钱庄的抵押贷款,抵押物就是这批购进的兰格志股票,其余一些小的余款则由施本人垫付。根据施的说法,根本就没有动用利华银行账上那15万两。
 

  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专案组怀疑利华银行那15万两其实已被施典章本人鲸吞。进一步的调查表明,这份所谓的“利华银行”的存款协议中,居然没有银行的信用戳记,也没有洋商的签字,而只有施典章与陈逸卿两人的签名盖章。更为可疑的是,作为外资银行出具的存款协议,居然没有载明明确的存款数额,而只写了个模糊的“95万两以内”。而且,协议还约定存款到期后,川路公司不得自行向利华银行提取,而只能由陈逸卿个人负责归还。专案组因此认定,这一存款实际与利华银行无关,而是施典章与陈逸卿之间的私下放贷,陈逸卿既然已经破产,该笔存款“亦与被倒无异”。
 

  施典章以公司名义购入的兰格志股票,也被专案组发现了重大疑点。施典章是在5月份购入该股票的,遍查当时的股票报价,都在1400~1500两之间,每股至少虚报了250两的“花头”,总共虚报了12万两。更为吊诡的是,这笔股票也在公司的账簿上“渺无踪迹”。
 

  被震惊了的江苏专案组立即将此案情逐级上报给了中央。在中央批示下,负责全国铁路建设的邮传部派出了第二个专案组,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却发现在案发前两年,施典章还曾经向陈逸卿名下的其他两家钱庄分号存入款项,而且居然都是在这两家分号宣布倒闭之后。施典章还曾将一笔17万两的公款,私自移存汇丰银行,公司账上亦无记载。
 

  根据举报线索,邮传部专案组在陈逸卿的一家钱庄分号内,查获一个账簿,详细记载了与施典章之间有关一笔60万两放贷的往来细目。这就是公司账簿上所谓“利华银行”的存款。
 

  至此,邮传部专案组认定:施典章“滥放路局所存之亩捐公款”,350万两公款被“亏挪竟至200万两”,这都是“小民之脂膏血汗”,绝不是什么“盈亏乃商家常事”;施典章以购买兰格志股票为幌子,大肆侵吞公司公款,浑水摸鱼;施典章将公款私存到汇丰银行及已经倒闭的钱庄,数额巨大,情迹可疑,“迹近侵蚀”。
 

  根据大清《商律》,专案组建议责令施典章退赔其亏挪各款,收缴其所有非法所得,并在全案定结后,“发交地方官监禁三年,罚金即定为一万元,缴清后方得释放”。相比这件案子引发的巨大雷声,处理结果简直就是毛毛雨。
 

  谁也料想不到的是,这场毛毛雨却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一场远比金融风暴更为可怕的飓风,正在青萍之末酝酿……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精彩推荐
“浓墨宰相”血染成 刘罗锅才是
《宰相刘罗锅》里,刘墉智斗和珅乾隆,巧妙地制止了文
红卫兵有多嚣张:连宋庆龄的头发
宋庆龄 本文摘自《刘少奇的最后岁月》 作者:黄峥 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本周TOP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