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性侵女儿15年曾下跪求婚 已被送交法办
18岁少女从3岁起便被父亲猥亵,少女想起纠缠15年的噩梦,不禁落泪。
父亲拿500元纸钞折的戒指向少女求婚,还说:“我一定会给妳幸福。”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北市18岁少女小美(化名),从3岁开始就遭兽父猥亵。月前,兽父发现小美结交男友,竟拿钞票折成的纸戒指向女儿下跪求婚,大言不惭说:“断绝父女关系就可以结婚。” 小美不堪折磨,日前向警方报案,警方1日依强制性交罪将46岁兽父送交法办。 警方表示,这名变态父亲具有大专学历,担任过模具工厂员工、公车司机,现无业。而遭父亲纠缠的女儿小美目前就读台北某大学一年级,她从3岁就被迫和父亲发生不正常关系,母亲发现后,在小美9岁时诉请离婚,带走小美改嫁他人。但兽父仍借故约她外出,强迫亲密行为。 小美向警方控诉,在其成长过程中,多次拉她进房猥亵,甚至强暴她,并以“父女是前世情人”为由,向小美声称“所做的一切都是爱爸爸的表现”。小美说,父母离婚后,父亲常趁母亲不在时找她出去,并在快餐店厕所性侵她,直到她初中上健康教育课才知道父亲行为是性侵,但父亲仍经常约她出去。 警方表示,已升读大学的小美为免继续禽兽父亲的纠缠,月前她返家收拾行李拟与男友同居,未料父亲知道后竟对她下跪说:“嫁给我吧!”并用一张500元新台币纸钞折的小戒指,要求女儿断绝与男友来往,与自己“结为夫妻”。 小美被父亲说的话吓傻,崩溃大喊:“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没想到父亲竟说“断绝父女关系不就可以结婚吗?”小美当场无言,转身要走却被拉住,父亲凑上脸吻她,还用手摸下体。小美忍无可忍,终在日前于母亲陪同下报警揭父兽行。小美父亲虽承认曾向女儿求婚,但否认曾多次强奸或猥亵亲女,但警方认为其口供不可信,将其移交法办。 熟悉台湾法律的律师张建鸣指出,台湾法律无法断绝亲子关系,“有血缘父女更不能结婚。”精神科医师杨聪财认为,这名父亲在成年女性身上无法满足性欲,因女童无反抗能力,只好转嫁到年幼女童,这种行为应接受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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