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是古人最看重的人生两大喜事。古时候男女青年结婚,洞房花烛之夜就会有人闹洞房,长此以往就形成了历久不衰的风俗。每当闹洞房之际,便是新人婚礼高潮之时,一时间,高朋满座,欢声笑语,热闹非凡。
洞房的称谓十分古老,据说源于原始社会的洞穴时代。后又叫帐房,现多称新房,但如今许多乡村仍沿袭洞房之说。但闹洞房的说法直到先秦时期才出现的。只不过当时婚礼十分淳朴、肃穆。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闹洞房的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这反映了先秦婚礼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有的只是淳朴的风尚,即便是有人闹洞房,恐怕也只能小闹一下。
汉朝开国以后,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这种虽然淳朴,但却显得古板而沉闷的传统婚礼,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先贤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世俗的喜庆色彩。据《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考证:“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汉书》也记载:“嫁娶之夕,男女无别。”这说明结婚那天晚上,大家不需要过分拘束,甚至可以暂时抛开传统礼节,为新婚夫妇助兴。
但是,当时各地闹洞房的方式不一,有的地方闹洞房时竟发生血案。例如根据东汉文人仲长统在《昌言》中的记载,当时人们对新郎官十分放肆,要求他做一些大胆动作。如果新郎不情愿,还可以用棒子敲打他,或者以灌酒的方式来“督促”他完成“任务”,“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对于新娘,也毫无顾忌,在大庭广众之下问一些粗话,“于稠众中,问以丑言。”这完全是任性而为,兴致一高便无法控制,以至于闹出乐极生悲的事故。
当时,汝南郡就发生过一起乐极生悲的事故。当时有一位叫张妙的人,到朋友杜士家喝喜酒,结果喝高了,闹洞房的时候干脆用绳子将新郎吊起来,棍棒交加。打了二十多下,新郎一命呜呼。转眼之间,喜事成了丧事。最后张妙被告上府衙,好在断案的官员仁慈,网开一面,“酒后相戏,原其本心,无贼害之意,宜减死。”张妙侥幸逃脱死罪,杜士却不能复活,真是活生生的悲剧。亲朋好友闹洞房制造气氛,也是成人之美。不过如果不注意限度,闹过了头,甚至酿成悲剧,则后悔莫及。
于是,仲长统的《昌言》中指责说:“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由此不难看出,此时闹洞房已经从先秦时期的淳朴风尚逐渐演变成为后来的一种陋俗恶习了。尽管如此,但是闹洞房还是成为沿袭下来的婚礼习俗。
说起来,闹洞房作为新婚一道重要“程序”,全过程包括“闹房”、“熏房”、“听房”三部曲,而闹房无疑是重头戏。在现代社会中,尤其是乡间村里,闹洞房更是司空见惯。但是,闹洞房都是要新人拜堂之后开始的,新人拜堂时,还是要讲究婚礼仪式的。
拜堂也称“拜天地”,又称拜高堂、拜花堂。古时候举行婚礼时,新郎新娘参拜天地后,复拜祖先及男方父母、尊长的仪式。也有将拜天地、拜祖先及父母和夫妻对拜都统称为拜堂。唐朝时,新婚之妇见舅姑,俗名拜堂。北宋时,新婚日先拜家庙,行合卺礼。至南宋,新婚夫妇牵巾到中堂先揭新娘盖头,然后“参拜堂,次诸家神及家庙,行参诸亲之礼”。元明清三朝一般在迎娶进门就要拜堂。
古代新人拜堂时,迎娶的人家要在家堂前置香烛,陈祖先牌位或遗像。摆上粮斗,内装五谷杂粮、花生、红枣等,上面帖双喜字。拜堂前,燃烛焚香、鸣爆竹奏乐,然后礼生育唱,新郎新娘就位跪拜,一拜天地,二拜父母,三夫妻对拜。交拜后这对新人就被送入洞房。然后,闹洞房就开始了。
古代婚礼仪式大都以其礼仪的隆重和场面的铺陈而吸引众多前来闹洞房的亲朋好友。通常以新婚当夜众亲友在洞房嬉闹新娘和新郎后,新人双双携手归寝为婚礼的最高潮。古代时,此中滋生出一些乖情悖理的举动,因多发生在洞房里,故称为闹房、闹洞房、闹新房。由于这一习俗以新娘为主要逗趣对象,故又称闹新娘、耍新娘。这时候通常进行的活动有咬苹果、咬喜糖、走独木桥、夫唱妇随等。虽然不同的地区,活动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给新人撒喜床的节目是必不可少的。
撒喜床是在闹洞房时,由新郎的嫂嫂表演的一种边歌边舞的游戏,嫂嫂手托盘子,盘内铺红纸,红纸上放栗子、枣、花生、桂元等物。新娘坐在床上,嫂嫂抓干果往床上撒,边撒边唱。闹洞房的众人听了嫂嫂的歌唱,也随声附和,洞房中欢声笑语彻夜不断,嬉笑打闹声一浪高过一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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